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十大建设成果发布|世界短讯

深圳新闻网2023年6月14日讯(记者 杨维易)6月13日下午,“潮起前海 法治先行——前海国际法务区成果发布会”在前海举行,现场发布10项最具代表性建设成果。记者了解到,自2022年1月前海深港法务区启用以来,已集聚六大类172家法律服务机构,并积极开展法治创新,在重大政策、重大机构、重大平台、重大改革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初步形成了“十大建设成果”,构建了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和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一国际商事法庭)为依托的“司法终审”和以深圳国际仲裁院为依托的“一裁终局”架构,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资料图片)

广东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袁古洁,省司法厅厅长陈旭东,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钢,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赵晋山,广州海事法院副院长刘思彬,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赵菊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小东,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小文,前海管理局常务副局长黄晓鹏以及参加全省加快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的省市部门代表,市委政法委、前海管理局、前海法院、前海检察院、深圳国际仲裁院、市律师协会等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法治建设形成“四大体系”前海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提升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前海的鲜明特质和金字招牌。《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要求前海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支持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要求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记者获悉,目前前海法治建设已初步形成“四大体系”,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门类齐全的商事争议解决体系,落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终审”和深圳国际仲裁院“一裁终局”架构;集聚深圳知识产权法庭、金融法庭、广州海事法院前海巡回法庭等专业审判机构。二是接轨国际的规则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支持意见,域外法适用率先实现突破,前海法院适用香港法审理案件全国第一,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机制全面对接国际,2022年受理案件总争议金额亚洲第一、全球前三。三是全链条全周期的法律服务体系,法务区已集聚六大类172家法律服务机构,全国14家粤港澳联营律所中7家落户前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涵盖司法、调解、仲裁、公证等全链条服务。四是充满活力的法治创新体系,推出170多项法治创新成果,半数以上在全国和省、市复制推广,中山大学全国自贸区制度创新指数显示,前海制度创新、法治环境均居全国第一。

成效显著结“十大成果”打造一流国际法律服务高地

2022年1月,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启用,成为新起点上提升前海法治建设和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载体。经过一年多的建设,形成了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十大成果。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支持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建设文件。202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支持前海的《意见》,提出扩大域外法适用等13项重要政策,提供优质、高效、精准的司法服务。2022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实施方案,支持前海检察院集中办理全市涉海检察案件,为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保驾护航。

二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一国际商事法庭正式进驻前海。2023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启用前海办公大楼。合作区范围还有前海法院,知识产权、金融和海事等专业法庭,形成了一审、二审和终审层级完备、专业齐全的司法审判体系,司法权威性、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三是国家、省、市法院共建大湾区司法研究平台。2023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大湾区司法研究中心”和“大湾区司法研究院”揭牌,强化与港澳法律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在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优化深圳营商环境、开展与港澳司法交流等方面发挥重要的法律智库作用。

四是打造全国首座国际仲裁大厦。深圳国际仲裁院总部入驻前海国际仲裁大厦,并以合作形式引进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等8家国际组织及境外知名仲裁机构。大厦还集聚了国际商事调解、域外法律查明、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机构,构建“以我为主、优势互补”的国际争议解决高地。

五是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依托深圳国际仲裁院建设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1547名仲裁员覆盖全球114个国家地区,仲裁员国际化程度国内领先。案件覆盖136个国家和地区,被《全球仲裁评论》评为“中国首选”。

六是建设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前海法院成立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探索“域外调解员+内地调解员”协同调解模式,与香港和解中心等47家仲裁调解组织建立交流协作机制,集聚37名外籍、港澳台地区和具有域外律师资格的特邀调解员,涵盖美国、英国等10多个国家或地区,加快建设国际区际商事争议争端解决平台。

七是规则衔接制度创新入选国家、省典型经验和案例。在前海注册的港资、澳资、台资及外商投资企业可协议选择域外法解决合同纠纷,全国首创。前海法院适用域外法审理案件167件,其中适用香港法118件、全国最多。深圳国际仲裁院2022年适用域外法案件114宗。今年以来,“建立跨境仲裁协作和国际仲裁合作新机制”“探索跨境商事规则衔接”等案例入选国家发改委、省大湾区办典型经验和案例。

八是中外律所联营试点政策落地。2023年3月,广东省司法厅出台在前海开展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实施办法,前海成为广东唯一同时开展粤港澳律师事务所联营和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双试点”的地区,同时提供国内和国外综合性法律服务,提升法律事务开放水平。

九是打造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等平台已落户前海,打造集司法、仲裁、行政等保护于一体的“一站式”协同保护平台。前海联合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出台打造前海深港知识产权创新高地的16条政策,推动深港知识产权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十是出台支持政策促进高端法律服务机构集聚。2022年5月,前海发布支持法务区高端法律服务业集聚《实施办法》,法律服务机构年度最高可享受1000万元资金支持,加快形成专业律师、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查明等法律服务全链条产业生态体系。

省内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首先在前海试点

会上,省司法厅副厅长陈春生对《关于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展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了政策解读。

据介绍,前海是目前为止广东省获准开展中国律师所与外国律师所联营试点的唯一地区,也是全国除上海、海南自贸区之外第三个开展试点的地区。《实施办法》于2023年3月14日生效实施。《实施办法》包括总则、联营条件、联营程序、联营规则、监督管理、附则六章,共29条。

“《实施办法》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前海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吸引和聚集更多优秀的境外法律服务人才来粤工作;有利于助推前海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实验平台和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有利于前海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省司法厅副厅长陈春生说。

两大法律机构在前海揭牌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是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保障。为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方便深圳前海、南山、宝安等地的海商海事企业,广州海事法院在前海设立“广州海事法院前海巡回法庭”并于会上揭牌。记者获悉,广州海事法院前海巡回法庭将面向港口、面向企业、面向基层提供精品诉讼服务,发挥案件辐射带动作用,为前海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支撑。

为打造深圳涉外法律服务“智力外脑”,“涉外律师前海服务基地”也于会上在前海设立并揭牌。该基地将通过连通国际法律服务的供给和需求两端,为广大走出去的国内企业、引进来的外资企业,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前海加快建设一流国际法律服务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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